更新时间:2022-01-07 10:40:20 所属领域:债权债务
问:我2019年借钱给一个朋友,当时是用手机转账给对方微信上的,因为是熟人就没有打借条,但是我问他要钱的时候有录音,他也承认借钱了。我想问下,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起诉他吗?
答:是可以起诉的。法院起诉的话您需要准备1,您自己的身份证。2,对方的身份信息。3,转账记录。4,录音的拷贝件。
录音属于视听资料,可以作为证据的。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三条规定,证据包括:
(一)当事人的陈述;
(二)书证;
(三)物证;
(四)视听资料;
(五)电子数据;
(六)证人证言;
(七)鉴定意见;
(八)勘验笔录。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证据必须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十五条规定,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,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。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,应当提供原件。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,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、识别的输出介质,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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