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1-11-23 12:44:06 所属领域:婚姻家庭
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候一般会遵循以下几个原则:
第一、平等原则:在分割共同财产时,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,无论男方双方婚后收入怎么样,或者无经济收入,都要均分,不能因为收入少而少分或不分,只有就违背了平等原则。
第二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。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,会考虑到照顾子女一方和女方的利益。这主要和我们的社会关系有一定的影响,很多妇女结婚就从事家务劳动,家务劳动又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。而且长时间的家务劳动对离婚后的妇女再就业也是一种很大的考验。从保护妇女的理由来出发,尽量权衡女方的利益。
第三、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:一方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第四:公平原则: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,例如: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、抚养子女的付出,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,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。
第五、尊重当事人意愿,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: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,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。民法主要是以意思自治为主要原则,如果当事人愿意处分自己的财产,那么应当考虑其意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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